关于进一步规范废品回收经营管理的通知
院属各部门、二级学院:
为规范学院废品回收行业的监督管理,遏制涉及废品回收行业的抢夺、抢劫治安案件及收销赃等违法犯罪活动,防止学院国有资产流失,经走访各兄弟院校,结合我院实际,根据《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公共安全管理规定》41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,未经允许不得在校园内收旧收废、捡废拾荒,经审查并向学院安全保卫处备案后方可进院内开展活动,服从学院管理。废品回收公司必须有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的储存库(场);废品回收的工作人员,必须有经营场所所在地常住户口或暂住户口;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的法规和政策,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,落实安全责任制,自觉接受公安、工商、环保、安监等部门的监督管理。废品回收公司符合以上条件的,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,并报公安部门备案,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。
请院属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废品处理时,与安全保卫处报备的废品收购公司联系处理,其他未报备的废品收购公司及人员车辆禁止进入院内开展经营活动。
本通知自2019年11月8日起实施,原我学院废品回收经营相关管理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,按本通知规定执行。
废品收购公司名称:济南邱雨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
联系人姓名:赵代征
联系人电话:13854149096
营业执照:
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
安全保卫处
2019年11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