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在校学生落户的通知
接章丘区公安局双山第二派出所通知,双山二所为全院所有在校学生打开落户窗口,时间为每年的新生报到之后(每年的10月份),请各辅导员老师通知到每一位同学,具体要求如下:
1、落户到学院学生集体户后,到毕业时必须迁出,逾期不予迁出的,将会影响下一届学生落户名额,将会与学生个人信用挂钩,影响其以后正常信用使用。
2、落户时间为每年的10月份,10月份除外的任何时间派出所将不予办理落户。
3、落户所需材料(招生录取大表加盖学院公章、同意落户证明加盖学院公章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、四项变动原件加盖学院安全保卫处公章、基本信息登记表加盖学院公章、现场确认领取登记表)
4、签订按时迁出承诺书,逾期不予迁出的后果自负。
安全保卫处
2019年3月1日